倪会忠主任在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
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1月 上海)
为适应新形势下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总局于2004年6月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全国范围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将职鉴指导中心的办事机构设在人力中心。在总局领导和有关司局的关心、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有关项目中心、省市体育局的积极配合和协助下,我们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及总局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下面,我就体育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简要的汇报。
一、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主要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体育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就是对全国范围内从事和准备从事体育行业特有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旨在提高人员素质、增强技能水平、规范人员管理的职业资格认证活动。目前这项工作主要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和体育经纪人这三个体育行业特有职业中开展。前期进行的试点工作是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的资格认证活动。
从2004年开展工作以来,我们把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为全民健身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体育行政部门服务于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进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总局领导对于体育行业开展职鉴工作非常重视。刘鹏局长在2006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对职鉴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王钧副局长也多次出席职鉴工作会议和活动,既在政策把握上给予支持,又在具体方法上给予指导;人事司作为综合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精心部署,对每一阶段的工作悉心进行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中心非常支持这项工作,协同配合,迅速投入到具体工作的开展之中;省市体育局热情也很高,七个试点省市投入专门的人力、物力,建立鉴定站,因地制宜地开展职鉴工作。
在总局今年7月召开的工作会议上,人事司、群体司、经济司、政法司、科教司、宣传司等职能部门和职鉴指导中心建立职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考虑、规划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合工作机制。
(二)认真学习,做好调研工作。
职鉴工作政策性强,对体育行业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吃透国家政策,把握政策要领,领会政策实质,是搞好体育职鉴工作的前提。我们认真学习国家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总局有关政策,并结合体育行业特点,逐步开展各项工作。多次与项目中心就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进行沟通;多次到农业、卫生、文化、旅游等行业调研、取经;多次邀请各方面专家就体育职鉴有关问题进行论证和研讨。我们还多次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汇报工作,得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三)夯实基础,提高规范化水平。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做好工作的保证。我们结合体育行业特点,制定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规程》等近30个相关配套文件;出版了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3本公共理论教材,以及健美操、游泳、健身健美、航海模型4个运动项目的培训教材,组织专家编写了相应的培训大纲、鉴定规范和试题;今年9月又全面启动了30个项目的专项培训教材及考试试题的编制工作。
人才培养是事业发展的关键。为此,我们举办了考评员培训班,有139名考评员参加了培训并通过了考核,取得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资格证书;举办了职业培训理论教师培训班,对104名即将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理论培训的教师进行了培训。初步形成了一支开展体育职鉴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稳步推进,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选择了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广东、陕西作为试点省市,分别建立了鉴定站。为加强管理,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鉴定站质量互查工作,查漏补缺,严格规范,促进各鉴定站的自身建设和业务开展。积极引导试点省市各有侧重地探索和研究解决一些当前开展体育职鉴工作必须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下一步其他省市开展职鉴工作提供操作性强、可参考和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按照总局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各试点省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加强内部建设的同时,分别在游泳、滑雪、健美操等项目中组织开展了培训和鉴定工作。截止10月底,各试点鉴定站已面向社会公开组织了18批考核鉴定,共有1399人参加了理论和技能的考核鉴定,其中703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这里重点要汇报的是,在体育职鉴工作开展之初,我们就把退役运动员作为体育职鉴工作的重点对象,拨出专门工作经费投入到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中。各试点省市也根据本地运动员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其中,黑龙江省53名滑雪退役运动员,在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现场,就被省内滑雪经营场所当即聘任,目前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愉快有为地工作着。这种既提高运动员就业技能,又拓宽运动员就业渠道的做法,受到了广大退役运动员的欢迎,有望成为新时期退役运动员就业的一个抓手。
(五)主动协调,平稳过渡,有序接轨。
为了使现行的以行业内部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证书发放工作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平稳过渡、有序接轨,我们主动与承担试点任务的体操中心、游泳中心研究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联合会签了《关于对健美操专业技术等级指导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关于对持中国游泳协会各类证书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从总局层面提出了统一要求。
(六)精心研制,颁行国家职业标准,开发新职业。
国家职业标准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依据。我们继出台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后,又组织研制了《体育场地工国家职业标准》,已由国家体育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今年3月正式发布实施;对“体育经纪人”新职业进行论证,并上报了新职业建议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今年4月正式向全社会发布,并明确将“体育经纪人”纳入体育行业特有职业范围,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
对于体育行业内一些涉及人身安全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项目,比如游泳场所救生员等,按照国家强制性就业准入的要求,把从业人员纳入国家的正式职业管理中,以更好地保障大众健身安全,维护百姓健身权益。目前,游泳场所救生员的新职业申报正在进行中。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其它可能列入强制性就业准入的项目。
(七)组织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
我们注意运用好全国性媒体对体育职鉴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在总局网站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专栏,利用简报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方通报情况,积极宣传各项职鉴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同和支持,逐步扩大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同时,大力鼓励、引导试点鉴定站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工作。具体做法,明天试点省市经验交流中将会详细介绍。
总的来说,通过两年多的努力,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下一步工作的继续推进打下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设想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建设服务型政府”。体育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是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群众基本健身权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体育部门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造福广大百姓,服务于社会的具体措施。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在人事司及相关部门的领导、支持和协助下,紧紧依托各项目中心和省市体育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牢牢把握住职鉴工作的政策解释权,倾全力、动用各种力量打造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和效力,不断提高体育职鉴工作的社会认可程度,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能够既快又好地向前发展。
在工作的推动上,按照总局职鉴工作会议精神和体育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具体实际,采取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和不同的发展模式,稳步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各项内容,紧密结合总局开展的体育服务认证试点工作的步伐,在总结三个试点项目、七个试点省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鉴定工种和地域范围,规范认证,夯实基础,逐步使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整个行业内全面推开。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指导各地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发挥试点鉴定站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这次会议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对全面开展体育职鉴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我们将按照“硬件达标、软件规范”的要求,在具备条件的省市全面推动鉴定站的建立工作,从鉴定站的申请、成立、自身建设、工作开展等方面给予大力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扩大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地域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鉴定站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试点鉴定站的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责任制,规范鉴定申报、资格审查和基础档案管理,完善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发挥七个试点鉴定站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研究解决前沿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拓宽鉴定工作内容,扩大鉴定工作规模。
(二)狠抓质量,不断完善基础性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保证体育职鉴工作规范开展。
质量问题是职鉴工作发展的生命线。体育职鉴工作在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都要强化质量意识,确保鉴定质量,通过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风险管理,实现体育职鉴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基础性建设中,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制订有关规章,加强制度建设,使职鉴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保证鉴定过程和鉴定结果的公正;在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项目中心、省市体育局和高等院校的专业优势,组织编写有关培训大纲和教材,建立试题库,使培训、鉴定更加科学规范,更切合鉴定工作的实际。
在人才队伍建设中,重点抓好职鉴管理人员、专家、考评员、督导员四支队伍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和专业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立专业专家队伍,加强对基础性工作开发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定期培训、资格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化考评员队伍建设,保证鉴定质量;建立督导员队伍,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督导检查,规范鉴定行为。
(三)强化实施,继续推广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努力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等保障工作,关系到运动队伍的长远建设,关系到体育后备人才和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也是体育工作者为构建和谐体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要大力推广在退役运动员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已经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一方面,发挥运动员的运动技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运动员增强服务普通大众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职业技能素质,进一步增强适应社会的就业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与社会健身机构和各级组织的联系,重点推荐退役运动员就业,拓宽退役运动员的就业渠道,力促形成他们在体育健身服务市场的品牌优势。
(四)积极宣传,营造有利于体育职鉴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提高职业技能对强化体育劳动者素质、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促进退役运动员转岗和重新就业方面的重要地位,宣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开拓体育健身服务市场的重要作用,宣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办法,为这项工作的顺利推动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之,体育职鉴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体育事业,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身权益为出发点和着眼点,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衷心感谢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体育职鉴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