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市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相关跆拳道馆(俱乐部):
为尽快在全国推进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认证工作,为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打好基础,打造一支跆拳道高质量专业技术核心队伍,以满足各省市对跆拳道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需要,经商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定于2009年11月在北京举办跆拳道考评员、培训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09年11月2日至8日,2日报到。
二、 地点
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国际公寓(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59号)
三、申报资格(除第一条外,其它三条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一)自觉遵守考评人员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职鉴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丰富授课和考核经验者。
(二)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跆拳道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三)取得中国跆拳道协会大众国家级证书者。
(四)取得跆拳道4段以上并具备段位考官证书者。
四、培训内容
(一)跆拳道技术教学和指导方法。
(二)跆拳道品势、击破技术练习分析。
(三)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考核要点及程序。
(四)考评技术及方法。
(五)授课能力和授课技巧。
五、考核认证
(一)考评员
1.理论考核:试卷从人社部国家试题库中提取(开卷)。
2.技能考核:实操测示考评技术及综合评定。
3.证书:以上两项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跆拳道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资格证卡。
(二)培训师
1.理论考核:试卷从国家体育总局试题库中提取(闭卷)。
2.技能考核:授课能力演示及综合评定。
3.证书:以上两项合格者将获得由总局职鉴指导中心与拳跆中心联合攻关颁发的跆拳道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证书。
六、报名
(一)程序:符合条件者向当地鉴定站或跆拳道协会报名并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师审批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鉴定站将各省市报名人员汇总(附件2)报总局职鉴指导中心。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6日,之后不再受理。
(二)人数:考虑到培训班人员规模的限制,为保证各省市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原则上按照每省市鉴定站配备4-6名考评员(包括培训师)的数量报名。考评员(培训师)数量不足的省市优先考虑,已经达到基本数量的省市报名人员将根据培训班整体规模酌情安排.
七、报名提交材料
(一)《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师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二)与申请表照片同底版小二寸淡色背景照片三张(一张准考证,另两张为考评员、培训师胸卡上贴用);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五)每人一份备课讲稿,最好附PPT,准备内容15分钟(本条培训报到时提交)。
(六)请学员自备服装。
八、费用:
培训费1000元(包括讲课费、场地器材费、资料费、考试阅卷费、证书制作费)。食宿费每人每天240元。
九、联系方式
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联系人:
卢超83228766;曹志仁13901057167 ;传真83288647
拳跆中心联系人:张雷 电话: 87182928 13911159233
职鉴指导中心联系人:
任继伟:010-87182094;13811110257;李岩:010-87183973
咨询:“体育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portos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