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体职鉴字〔2010〕1号
发布时间:2010-03-02
各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筹备单位:
现将《2010年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要点,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落实,确保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〇一○年三月一日
2010年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二五”中国体育发展,推动体育强国建设的关键一年。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历经五年(2005年-2009年)稳步、快速发展,在工作体系建立、配套基础内容建设、考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改善优化了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环境,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0年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2010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事业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目前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核心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基础建设,继续以建立符合社会服务需要和体育事业发展大局相适应的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架构、优化环境、提升质量,不断增强为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能力,推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持续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
1.准确理解《全民健身条例》内涵,深刻领会《全民健身条例》对我国体育事业特别是健身服务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识推进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定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系统配合体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工作机制,为《全民健身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做好服务。
2.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好鉴定考核工作,不断扩大鉴定规模,努力推动2010年鉴定项目和鉴定人数较2009年有大幅提升,逐步建立一支与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3.配合总局有关司局,做好高危险性项目的认定及相关许可条件和标准制定等配套制度的建设工作。根据高危项目目录和国家清理规范职业资格最终处理意见,联合有关单位尽快将系统内原有证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
4.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系统要在总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统一工作部署下,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推动《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体育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认证和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体育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规范、促进健身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快基础配套内容建设。
5.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基础配套内容研制工作,重点是在社会普及度高、涉及健身安全的项目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使其培训考核基础条件成熟,同时做好已开展项目的考核规范更新及教材出版工作。
6.调整“社会体育指导员”理论考核中公共理论所占比例,更新公共理论试题,使公共理论考核充分反应本职业必备的基础知识,增强考核实效性。
7.进一步完善“游泳救生员”基础配套内容,规范鉴定考核实施流程,确保考核质量。完成高级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研制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初、中级试题库。出版培训教材,拍摄教学片,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
8.以鉴定考核规范为基础,整合各地鉴定考核工作经验,编制“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鉴定考核指导手册,规范考核内容和实施流程,统一考评标准。
9.完成“运动防护师”新职业申报,启动“运动防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配套内容研制工作。针对目前健身市场上群众需求较大,发展前景较好,但尚未统一开发和规范的体育行业新职业,进行新职业开发和申报。
10.建设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题库系统,通过计算机系统组卷、抽卷提高理论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1.梳理归纳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启动以来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编印《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文件汇编(2005-2010)》。
三、加强质量建设,提高培训、考核的规范化水平。
12.将考务管理系统与专业网站整合为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服务系统,使网络平台更好地为鉴定工作服务、为鉴定站服务、为社会服务。通过网络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对鉴定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以及获证人员的信息查询,实现鉴定站自主信息发布,培训机构、专业人员、持证人员网上注册等功能,强化鉴定站与总局职鉴指导中心的工作对接,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以互联网平台为窗口树立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科学、严谨、规范的权威形象。
13.推进鉴定质量工作长效化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扩大规模。重点是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进入质量督导员队伍,对鉴定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14.继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建站筹备单位完成建站申报工作;加强对工作尚未展开的地区的指导,通过召开鉴定工作会议等方式促进鉴定站间的交流学习,发挥先进省市的引领示范作用,帮助各地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模式,推动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快速、均衡发展。
15.强化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出台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试点单位培训评估工作,实施奖励退出机制。
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6.对各地考评员、培训教师需求情况进行调查,针对需求量较大、开展工作较为迫切的职业或项目,举办考评员、培训教师资格培训及业务培训。各地要加强自身考评员、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在加强后备人才储备的同时,以会议、专题学习等方式强化已获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17.继续完善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运行体系。加快各职业、项目的专业委员会建设,有效汇集专业力量,为推行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提供稳定的智力支持。
18.考务人员作为鉴定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是顺利推行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中坚力量。结合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建设,开展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考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各省区市鉴定站考务人员经验交流。
五、围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举办主题性活动,加强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宣传。
19.继续组织好“全民健身万里行”活动。2010年“全民健身万里行”活动将继续作为总局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全民健身日”、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节点举办,通过与百姓日常健身活动相结合,展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风采,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服务中去,向全社会传播“专业、科学、快乐”的健身理念。
20.做好“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突出、影响广泛的活动扩大“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在健身业内以及社会上的认知认可度。举办2010年中国健身产业人力资源高峰论坛,正式成立中国健身产业人力资源委员会。在第七届中国国际健身大会期间开展健身教练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平台的宣传优势。举办全国健身教练专业交流研讨活动,发掘吸纳优秀健身教练进入专业人员队伍。
21.举办“中国体育经纪人职业发展论坛”,探索中国体育经纪人职业资格认证发展道路,正式启动“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
22.在较为成熟的职业和项目(如游泳救生员、健美操、健身教练等)举办“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展示大赛”,以观赏性强、社会关注较高、群众喜闻乐见的比赛方式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普及、推广。
六、关注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方便退役运动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进入健身服务市场。
23.鼓励、帮助运动员在职业转换过渡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得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其退役后进入健身服务市场继续发挥体育专长为百姓健身服务提供有力支持和便捷途径。加强与社会健身机构的联系,推荐退役运动员取得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进入健身服务市场就业,在拓宽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的同时通过优秀运动员的高水平运动素养提升我国健身服务产业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