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体育经纪人试点培训单位的通知
体职鉴字〔2010〕25号
发布时间:2010-07-16
各省、区、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有关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或教育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体育经纪人试点培训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体职鉴字〔2010〕16号)要求,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申请、审核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核,遴选出体育经纪人试点认证期间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现予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培训试点单位严格按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培训要求,在授权范围内精心组织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创新培训形式,为体育经纪人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正式开展探索经验,并完成试点期间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委托的相关任务(有关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体育经纪人试点培训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体育经纪人试点培训单位名单及培训范围
1.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社会人员)
2.中青教育体育发展研究中心(社会人员)
3.天津体育学院社会体育与管理系(学生)
4.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社会人员)
5.华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社会人员)
6.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退役运动员)
注:学生群体特指体育经纪人必修或选修课授课对象。